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拟在重点领域制修订公共安全标准300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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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ctc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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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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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反恐防范
推进重点目标安全防范标准体系建立,制定各类重点目标反恐防范标准,明确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要求。研制防范恐怖袭击风险评估、技术装备等相关标准。加强对新技术应用风险的前瞻预测与论证,加快研制新型警用装备产品标准,加快制定新型已研发反恐装备产品标准,加强智能化、集成化装备标准制修订,着力提升对抗安全风险的防范与应对能力。
(十四)网络安全
体系化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信息报送、事件分类分级、态势感知等标准。推动发布软件供应链安全要求标准,为解决软件供应链安全问题提供依据。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标准,支撑国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认证工作。推动网络安全产品互联互通系列标准制修订。针对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风险挑战和具体问题,加快研制人工智能安全、云安全技术、安全可信认证、区块链共识机制、零信任等标准。
(十五)数据安全
研制公开数据爬取相关标准指南,规范数据爬取行为。加快大型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标准研制,研制大型互联网企业内设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构要求、基于个人信息的自动化决策安全等标准。开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领域标准研究,研制数据交易服务安全、政务数据处理安全、公共数据开放安全、云计算服务数据处理安全等标准。支撑国家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快推动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等标准研制。研制个人信息合规审计、个人信息转移等个人信息权利和义务具体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各行业、各部门、各级标准化技术组织间协调沟通,推进意见实施。地方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科技等政策支持,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积极性,推动形成多渠道参与、多元化投入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格局。
(二)健全人才队伍
加强面向公共安全标准化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健全标准化培训体系。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引进公共安全标准化高端人才。依托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标准化技术交流、专题研讨、专家指导服务等,培养一批懂市场、懂技术、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
(三)注重宣传推广
广泛宣传公共安全标准化相关政策规划、技术经验、标准体系、重点标准及试点成果,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典型成果案例集。充分利用标准化实训基地等,搭建行业、部门、地方学习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