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拟在重点领域制修订公共安全标准300项以上
来源: | 作者:sactc382 | 发布时间: 2024-06-07 | 61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

持续推进车辆结构、车辆防护、乘员保护等安全类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检验和管理,新能源车船电池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标准研制。制定交通设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标准,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工程施工安全、铁路运营安全评估、港口作业安全、海上救助与潜水打捞作业安全以及交通运输网络数据安全等标准研制。及时制修订涉及行人、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组织管理、公路安全防控、道路交通安全评估、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交通安保等标准。

(四)安全生产

密切跟踪研究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标准短板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基础通用、个体防护装备、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危险作业安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以及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冶金有色、工贸安全等重点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和标准样品研复制。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相关标准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传统高危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标准研制。推动发布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等标准,研制产品安全使用年限、不同行业企业安全检查方法等管理标准。加快研制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燃气具、燃气软管、钢筋、钢丝绳等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电气安全、充电器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防灾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

坚持以标准助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快应急管理术语和分类、风险监测和管控、灾害应急响应等基础标准,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空间天气、气候变化等多灾种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应急避难场所等标准制修订。重点推动安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的供给。加强抢险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和演练、救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教育培训、灾害调查和综合评估统计等标准的制修订。

(六)消防救援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快制修订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和战勤保障、消防通信指挥信息化、消防物联网建设标准,优化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和防火阻燃材料、绿色环保灭火剂等消防产品及试验方法标准,研究制修订建筑保温材料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筑材料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建筑使用火灾风险评估、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标准研制,增加社会消防治理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森林草原消防等领域标准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