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离膜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离膜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为了适应分离膜领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分离膜领域中生产、使用、科研、教学、监督检验、管理经销和认证等方面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接轨,更好地开展分离膜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分离膜标准的制修订水平,加快分离膜标准制修订速度,切实做好分离膜标准的审查和协调工作,推动分离膜标准的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质量技术监局组建全国分离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分离膜标委会,下同),开展分离膜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第二条 分离膜标委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的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分离膜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根据分离膜领域发展的需要,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分离膜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第四条 按照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提出分离膜领域的制修订、复审国家标准和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第五条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组织分离膜领域国家标准制订、修订和复审工作。
第六条 组织分离膜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采用国际标准情况等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第七条 组织归口的分离膜领域国家标准的定期复审工作,提出修订、修改、补充、废止或继续执行的意见。
第八条 负责组织分离膜国家标准的宣贯、解释和咨询工作;搜集标准实施情况的反馈意见;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分离膜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第九条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等相关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