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联合会):
现将《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