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原文如下。
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照《标准化法》要求,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做好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应与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做到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强化基础通用标准制定,减少一般性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强化新兴领域国家标准项目制定,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严格控制国家标准增量,加大修订力度,鼓励对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二)提升国家标准立项质量。
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保障国家标准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大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申报时,应提供预研材料,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以及国内外情况进行说明。鼓励同步制修订国家标准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研制。
(三)畅通国家标准参与果道。
鼓励标准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鼓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联名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支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和内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强化应急标准快速立项。
针对疫情防控等公共安全方面的标准需求,采用快速程序,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加快标准立项评估和报批审核,通过简化标准制定程序,强化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方面标准快速供给。
二、立项重点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不断推进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支持仍需强制执行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尽快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消费品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快制定一批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骚制性国家标准,对需要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同步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和相关的推荐性标准项目,并同步开展标准修订工作。
(二)疫情防控国家标准。
加快研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领域标准,积极推进疫情的应急处置、社会防控、防护用品、疫情防控物资及产业链配套设备、城市管理和恢复重建等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军民通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