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来源:http://www.sac.gov.cn/xw/sytz2021/202302/t20230221_350427.html | 作者:sactc382 | 发布时间: 2023-02-21 | 7982 次浏览 | 分享到:


5. 项目申报公文。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


(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


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外文版项目应在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家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时,选择“同步制定外文版”选项,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通过“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议书。


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大概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


(三)国家标准样品项目。


申报标准样品研制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标准样品复制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和项目建议书。


(四)申报材料格式。


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下载。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需登录“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http://crm.china-cas.org),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1. 国家标准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承担具体联系工作。


联系人:程瑾瑞、庞晖010-82260708、82262842


电子邮件: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411室,邮编:100026 


2.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联系工作。


联系人:徐大军、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


电子邮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四层,邮编:100048


3.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承担联系工作。


联系人:胡恢洵010-82262930 


电子邮件:huhuixun@sam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


五、项目管理  


(一)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分四批集中下达,一般在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末)各下达一批。


(二)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立项的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一并下达。其它外文版项目视情况每年集中下达不少于一批立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