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拟在重点领域制修订公共安全标准300项以上
来源: | 作者:sactc382 | 发布时间: 2024-06-07 | 6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共安全标准实施持续加强。基本形成公共安全领域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机制,部署开展国家和省级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试点50项以上,推动公共安全标准与各领域战略、规划、政策协同落地实施。

—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推进国际标准转化,并基于我国公共安全治理实践,研究制定一批公共安全国际标准,分享我国公共安全标准化最佳实践,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拓展和深化,标准国际化水平以及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布局

加快完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根据公共安全高效能治理和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高质量发展需要,梳理形成急需的国家、行业标准清单,制定一批关键技术标准,织密筑牢公共安全标准网。鼓励各地聚焦不同地域自然灾害等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防御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快速响应公共安全技术创新,制定技术领先、产业契合度高的团体标准。加强标准复审和动态更新,逐步实现公共安全标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二)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聚焦安全生产、重大自然灾害防御、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中暴露的短板弱项,加快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保障重点领域标准供给。鼓励相关政策引用标准,推动标准与公共安全相关政策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实施。推动建立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实现标准化工作跨部门、跨领域、全流程快速联动和协调推进,形成全面支撑国家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三)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所需的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的融合,提高公共安全一体化、集成化服务能力。推进数字化技术与公共安全标准深度融合,提升标准数字化水平。持续整合公共安全标准化数据资源,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

(四)完善公共安全各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

加快形成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主体,标准化总体组、标准化工作组、标准化研究组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协同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高危领域转型升级标准化需求,规划新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在公共安全各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间实施互派联络员制度,鼓励相近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联合举办年会、标准宣贯和技术研讨会等活动。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建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探索形成科研、标准、产业协同推进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