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
“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22〕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
(本文有删减)
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推动实施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用好产能置换政策,引导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高炉等设备。开展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石化、铸造、平板玻璃、垃圾焚烧、橡胶、制药等行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加强数据中心用能管理,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