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来源: | 作者:pro2a79c9 | 发布时间: 2019-01-10 | 582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填写说明:

1.非必填项说明

1)采用国际标准为时,采用程度采标号采标名称无需填写;

2)不采用快速程序,快速程序代码无需填写;

3)无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时,“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4)不涉及专利时,专利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5)不由行地标转化时,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2.其它项均为必填。其中修订标准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其它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经费预算应包括经费总额、国拨经费、自筹经费的情况,并需说明当国家补助经费达不到预算要求时,能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NQI等科技专项支持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国家标准补助经费。

3ICS代号可从委网站公布的ICS分类号”文件中获得,下载地址为:http://www.sac.gov.cn/bsdt/xz/201011/P020130408501048214251.pdf

4.备注中必须注明项目投票情况,格式为技术委员会委员总数/参与投票人数/赞成票数省级质监局申报的项目还应注明与归口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的协调情况。军民通用标准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军民通用”。NQI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标注“NQI+课题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